當前位置:

2012年公路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講義8

發(fā)表時間:2011/11/18 15:07:33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2012年公路監(jiān)理工程師課程,全面的了解2012年公路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公路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公路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講義

1、無權代理的涵義:

所謂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限而進行的"代理"活動。

2、無權代理的表現(xiàn)形式

(1)無合法授權的"代理"行為。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所為的"代理"行為。

(3)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

3、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

無權代理所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誰承擔,根據(jù)《民法通則》第66條第l款和《合同法》第48條第1款的規(guī)定處理。即:由"被代理人"行使追認權或拒絕權而定。

此外,根據(jù)《合同法》第48條第2款的規(guī)定,無權代理行為人或相對人也享有一定的權利,即催告權和撤回權。

4、表見代理

(1)表見代理的涵義

所謂表見代理,是指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且基于此項信賴而與無權代理人訂立合同,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

所謂善意相對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無權代理人沒有代理權的相對人。

(2)表見代理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第49條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四、擔保制度

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的合同擔保方式有五種,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證

1、保證的涵義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保證人的主體資格

(l)保證人必須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保證人必須具有法定資格,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且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3)保證人應自愿與債權人約定承擔保證責任。任何人不得強迫他人為任何債務人擔任保證人;

相關文章:

2012年公路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講義匯總

查看更多2012年公路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試題

更多關注:考試培訓  輔導資料 考試論壇 考試動態(tài) 免費短信提醒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tài)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