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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公路工程造價師考試造價確定控制講義精講93

發(fā)表時間:2011/7/6 15:36:32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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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公路造價師課程全面的了解公路造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整理編輯了2011年公路造價師考試中公路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合同概述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及分類

1.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是一種諾成合同,合同訂立生效后雙方應當嚴格履行。建設工程合同也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

2.建設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體的嚴格性。建設工程合同主體一般只能是法人。發(fā)包人一般只能是經(jīng)過批準進行工程項目建設的法人,承包人必須具備法人資格,而且應當具備相應的從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資質(zhì)。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是各類建筑產(chǎn)品,建筑產(chǎn)品是不動產(chǎn),不能移動,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都是特殊的,相互間具有不可替代性。建筑產(chǎn)品是單體性生產(chǎn),這也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建設工程由于結(jié)構(gòu)復雜、體積大、建筑材料類型多、工作量大,與一般工業(yè)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相比合同履行期限較長。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長期性。

(4)計劃和程序的嚴格性。國家對建設工程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3.建設工程合同的種類

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從承發(fā)包的不同范圍和數(shù)量,

可以將建設工程合同分為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2)從完成承包的內(nèi)容來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三類。

二、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

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確立了以不要式為主的原則,即茬一般情況下對合同形式采用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jīng)]有限制。但是《合同法》要求,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發(fā)包人與總承包人訂立的建設工程合同是總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從工程立項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設全過程,具體應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設備采購、施工管理、試車考核(或交付使用)等內(nèi)容。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還有一些別的表現(xiàn)形式,如:設計一施工的總承包,投資一設計一施工的總承包等,

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與其他合同一樣,也需要經(jīng)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在一般情況下,建設工程合同都應當通過招標投標確定承包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是要約邀請,投標行為是要約,招標人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則是合同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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