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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或豎向不規(guī)則的建筑結構,其計算模型有特別要求,計算工作量大,計算難度提高;而且,雖然計算手段增多了,但并不能保證其計算結果“準確”,造成結構安全度難以控制。因此,設計中(特別是建筑設計)應盡量避免采用不規(guī)則的設計方案,尤其不應采用嚴重不規(guī)則的設計方案,除非該方案的使用功能特殊需要或建筑效果是唯一最好的。
設置防震縫是解決體型復雜、平面立面特別不規(guī)則的建筑結構由于變形復雜而避免碰撞的一種好方法。但對于高層,尤其是超高層建筑宜選用合理的建筑結構方案而不設防震縫,同時采用合適的計算方法和有效的措施,以消除不設防震縫帶來的不利影響;此外,要注意由于設置了防震縫而形成結構高寬比超限問題。防震縫同時又能兼作溫度縫,對于超長建筑則是比較理想的選擇。
“結構在兩個主軸方向的動力特性宜相近”,體現(xiàn)在具體設計中,一是注意建筑平面的長寬比不宜過大,二是對于矩形平面,在剪力墻的布置、柱截面bh的擺向以及樓層結構布置中,應采取增強結構橫向(短方向)剛度的設計方法而不是其相反,否則將本已有差距的兩主軸動力特性進一步擴大,對結構的杭震不利。
抗震設計不是結構專業(yè)人員應該或能夠全部包辦的,其它專業(yè)人員也應有抗震設計的意識、責任和能力。
一般的建筑物通常都是采用抗震方法(設置抗震構件、抗震墻)和防震措施(如設置防震縫)來預防地震災害的,隔震和減震僅適用于特殊要求和高烈度抗震結構。
由于強調“強剪弱彎”故需改變傳統(tǒng)的做法——箍筋只用Ⅰ級鋼,現(xiàn)在提倡用Ⅱ、Ⅲ級鋼箍;砼強度越高,其脆性越大,抗裂性能越低,所以對砼強度等級的采用是有所限制的,不是越高越好,正確的設計方法是恰當、適用就行。在附錄B中可體會到,采用高強砼時,有關構件剪力、軸壓比、柱墻箍筋特征值都比普通砼要求嚴。
“部分框支抗震結構”指首層或底部兩層框支抗震墻結構,意即不包括高位轉換層框支結構,換句話說,即高位轉換層結構的最大高度從嚴控制。
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的框支層框架,不管設防烈度高低也不管房屋高度如何,其抗震等級最低為二級,不存在三級,意即其結構計算及構造措施要求都較嚴。
與舊規(guī)范不同的是,出現(xiàn)“抗撞墻”的新概念,什么情況下需設置抗撞墻,如何合理設置,規(guī)范中都有明確規(guī)定。
框架—剪力墻結構中的抗震墻連梁剛度要求大,而在抗震墻結構和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中的抗震墻連梁的剛度要求小,兩種結構處理方法截然不同。
地下室頂板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時,從樓板厚度、砼強度等級、板的配筋率、樓層的側面剛度等都有具體要求。此外,從規(guī)范條文說明中看到,地下室頂板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時,地下室層數(shù)不宜少于兩層,這意味著對高層建筑來說,地下室層數(shù)或總深層不僅由地基基礎埋深決定,還必須考慮上述因素。
角柱在結構中是最重要的構件之一,其受力復雜,故在其受彎受剪配筋上都要給予加強。
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屬于復雜結構之一,故規(guī)范附錄E1對框支層樓板厚度、砼強度等級、樓板的配筋率等都有特別要求,設計時務必給予滿足。
扁梁樓蓋的抗震性能并不優(yōu)于傳統(tǒng)梁板結構,因此扁梁樓蓋不宜用于一級框架結構,即扁梁樓蓋的應用是有一定限制的。只有當客觀條件受到限制,比如房屋總高與層數(shù)關系、層高與凈高關系等,才考慮采用扁梁樓蓋。
框架梁面筋不再使用“貫通筋”名詞,但從條文敘述上看,實際上還需有貫通筋,此方面的條文原則新舊規(guī)范沒有根本區(qū)別。
對柱抗剪線剛度的要求不再是其結構尺寸簡單比例的“短柱”概念,而是用內力形式—剪跨比λ=MC/VCH0≥2來衡量。
柱的軸壓比可以通過加強復合箍筋和加芯柱的辦法給予提高,軸壓比最高可達1.05,即使是一級的框剪或筒體—框架結構的框架柱,其軸壓比可達0.9,這對于縮小柱截面很有現(xiàn)實意義。
柱箍筋加密區(qū)的體積配箍率與柱的軸壓比,砼強度等級和箍筋鋼筋種類有并,ρV≥λVfc/fyv,不像舊規(guī)范簡單的箍筋體積比的計算方法。
抗震墻端部和洞口兩側的邊緣構件根據(jù)抗震等級和軸壓比分為“約束邊緣構件”和構造邊緣構件“,兩者的配筋范圍和配筋量都有不同的規(guī)定,尤其約束邊緣構件的箍筋配置決定于砼強度等級和箍筋鋼筋種類,具體設計時頗為繁瑣。邊緣構件的形式除規(guī)范中列出的典型截面外,由于建筑平面開門洞的關系,會產(chǎn)生許多異型截面,設計時也頗費周折。
框架—抗震墻結構中的抗震墻的周邊要設置梁(暗梁)和端柱,這條在設計中容易忽略,應特別注意。
房屋的屋蓋和地下一層的頂板宜采用梁板結構而不宜采用無梁樓(屋)蓋。
板柱—抗震墻結構的抗震墻承受結構的全部地震作用,另析柱部分承受20%的地震作用,即整體結構承受的地震作用等于或大于120%. 6.7.1條 核心筒與框架之間的樓蓋不宜采用板柱體系;加強層的采用有所限制,而不是一遇到側向剛度太弱就設加強層。
內筒角部應有翼緣,因此內筒角部開門洞應有所限制,不能隨心所欲,否則將作為筒體的整體作用。
筒體樓層的結構布置有特別要求,角部不宜布置放謝性樓層梁,也不宜支承在洞口連梁上,后者尤其要避免。
筒體轉換層在附錄E.2有特別要求:不宜采用二次轉換、厚板轉換層有限制、轉換層樓蓋不應有大洞口、轉換層的采用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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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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