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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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08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8]112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08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一)、基礎考試
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標準均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yè)考試
1、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合格標準見下表:
序號 |
名 稱 |
專業(yè)考試 |
專業(yè)知識 |
專業(yè)知識
試卷滿分 |
專業(yè)
案例 |
專業(yè)案例
試卷滿分 |
1 |
注冊公用
設備工程師 |
暖通空調 |
120 |
均為
200分 |
60 |
均為
100分 |
2 |
給水排水 |
120 |
60 |
3 |
動 力 |
120 |
60 |
4 |
注冊電氣
工程師 |
發(fā)輸變電 |
120 |
60 |
5 |
供配電 |
120 |
60 |
6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120 |
60 |
7 |
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 |
110 |
60 |
8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巖土 |
120 |
60 |
9 |
港口與航道 |
120 |
60 |
10 |
水
利
水
電
工
程 |
水利水電工程規(guī)劃 |
120 |
60 |
11 |
水工結構 |
120 |
60 |
12 |
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
120 |
60 |
13 |
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
120 |
60 |
14 |
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1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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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領證注意事項:
1、專業(yè)考試成績合格的2008年度非首次報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請于2009年2月27日-28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考試年份、考試名稱、報考專業(yè)、考生姓名、報名序號。2008年首次報名的考生,于審核時已交過照片,不需要再次提交。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考評中心補交。
2、基礎考試合格的考生請于2009年3月6日—7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基礎合格證書。
3、
專業(yè)考試合格人員,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fā)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領證時間網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
www.tjkpzx.com)。
4、考生本人領取合格證書,請出示準考證。
5、準考證丟失的,需本人前來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如知道報名序號,領取時請出示本人身份證;如不知道報名序號,請先撥打96888222(移動用戶撥打:125902012)查詢報名序號,再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6、委托他人代領證書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并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7、領取證書后,準考證由考評中心收回。
8、證書費:每證7元。
9、領證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9年2月4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