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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貴州高考報名時間通知

發(fā)表時間:2016/4/20 9:24:51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四、具體要求

(一)各地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高考報名工作的領導。要嚴格按照全省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認真研究制定本地高考報名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嚴格把好報名資格審查關,責任到人,實行“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管理。各地要成立教育局分管領導任組長、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人任副組長、各報名點負責人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高考報名工作組,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認真做好各類考生報名資格、享受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要對所有報考考生學籍號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嚴格審查各類證件原件,留存復印件并做好公示工作。資格審查實行問責制,出現問題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

(三)認真做好網上報名技術準備和人員保障工作。一是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組織所轄縣招生辦和相關學校進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應用軟件的培訓,嚴格實行不培訓不上崗,培訓不合格不上崗的制度。要重視并加強信息技術隊伍的建設,加強對縣級招生辦和相關學校信息技術人員的培訓和溝通,各縣(市、區(qū)、特區(qū))招生辦要充分利用好學校技術人員隊伍資源。二是市(州)、縣(市、區(qū)、特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組織好技術力量對本轄區(qū)高考報名點(學校、縣招生辦)的計算機設備、網絡環(huán)境狀況進行測試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設備要及時升級或重新配置。

(四)認真做好網上報名前的模擬演練工作。各地要在高考報名前,認真組織各報名點嚴格按照網上報名軟件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演練。通過模擬演練,使招辦和學校網上報名工作人員熟練掌握操作程序。

(五)各報名點必須按規(guī)定用身份證識別儀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證有關信息,要對所有考生按照技術規(guī)范標準進行現場攝像,并核對考生提供的二代身份證是否與本人一致,確保考生相片規(guī)范、清晰和準確。

(六)少數民族考生網上報名時須采集民族信息,但申報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照顧的考生信息,最終以省招生監(jiān)察部門審查合格并進行公示的信息為準。2016年我省將繼續(xù)通過手機短信群發(fā)方式向考生本人及時發(fā)送高考成績和錄取期間有關信息,因此,要求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準確填寫考生本人或家長的手機號碼,沒有手機的考生要填寫在錄取期間最便于聯系本人的其他手機號碼,請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向廣大考生做好宣傳指導工作。

(七)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要記入考生電子檔案,考生高中階段“學籍號”是進入電子檔案的關鍵號,請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相關中學在考生網上報名時認真指導考生準確無誤填報“學籍號”信息。

(八)普通高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要記入考生電子檔案,綜合素質評價由各中學負責填寫。

(九)報名信息實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辦法,因考生報名時信息填寫錯誤或考生提供的有關證件信息有誤,導致后期不能電子注冊或注冊信息有誤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經考生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報名點匯總后上交縣(市、區(qū)、特區(qū))招生辦保存?zhèn)洳?,縣(市、區(qū)、特區(qū))招生辦要明確專人保管報名信息表。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在移交考生信息表或數據光盤時,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xù),安全無誤地保管好考生信息表和數據光盤。

(十)2016年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按照《省招委、省衛(wèi)生廳、省殘聯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1〕3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

(十一)根據《教育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暫行)的通知》(教考試〔2015〕2號)精神,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需要教育考試機構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幫助的殘疾考生,須按規(guī)定提供有關證件和材料,并填寫《殘疾考生報考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申請使用盲文試卷的盲人考生還須簽訂承諾書,承諾同意使用全國統(tǒng)一命制的盲文試卷。

五、資料及數據上報

上報數據信息為光盤形式(一式兩份),要用標簽將數據信息光盤盒封口,在標簽上注明“××市(州)2016年報名信息光盤”和“上報時間:××××”等字樣,并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人簽字。

(一)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5年12月22日前將體育、藝術類專業(yè)考生報名信息庫、考生照片信息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二)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將《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三)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5年12月30日前分別匯總本市(州)所轄各縣(市、區(qū)、特區(qū))參加2016年高考和3月份高考英語聽力考試等兩次考試的“考點數據庫”和確認蓋章后的文本資料上報省招生考試院網絡信息處。考點名稱必須用全稱,不能用縮寫和簡寫??键c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考點所在縣代碼(xdm)、考點所在縣名稱(xmc)、考場號(kch)、考場所在考點代碼(中學代碼)(kddm)、考場所在考點名稱(中學名稱)(kdmc)等內容。

(四)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5年12月30日前分別匯總本市(州)所轄各縣(市、區(qū)、特區(qū))參加2016年高考和3月份高考英語聽力考試等兩次考試的“考生考點對應關系數據庫”上報省招生考試院網絡信息處。“考生考點對應關系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高考報名號(bmh)、姓名(xm)、縣代碼(xdm)、縣名稱(xmc)、考點所在中學代碼(kddm)、考點名稱 (kdmc)等內容。特別提醒:在安排高考英語聽力考試考點時要注意檢查是否遺漏了非戶籍地申請在本轄區(qū)參加考試的考生。

(五)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將所轄各縣(市、區(qū)、特區(qū))《貴州省2016年高考、英語聽力異地考試報考考生匯總表》打印蓋章后分別上報省招生考試院社會考試處和網絡信息處,同時還需上報數據庫,字段內容必須有:高考報名號(bmh),姓名(xm),在讀中學名稱(zdzx),異地考試縣區(qū)代碼(ydxsdm),異地考試縣區(qū)名稱(ydxsmc),戶籍所在縣區(qū)代碼(fjxsdm)、戶籍所在縣區(qū)名稱(fjxsmc)等內容。

(六)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6年1月30日前將經現場確認后的考生報名信息庫、考生相片信息上報省招生考試院,同時領取粘貼《考生體格檢查表》、《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和《貴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情況表》的條形碼。

(七)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6年3月1日前將《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報省招生監(jiān)察辦審核。

(八)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6年3月15日前將《殘疾考生報考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及本地區(qū)盲人考生申請使用盲文試卷的統(tǒng)計報告報省招生考試院普招處。

(九)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6年4月30日前將《考生體格檢查表》上報省招生考試院進行圖像掃描。

(十)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6年4月30日前將《貴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匯總后交省招生考試院。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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