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為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的要求,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2016年我校繼續(xù)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以下簡稱高校專項)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做到程序規(guī)范、辦法公開、結果公示。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西北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70人。招生專業(yè)涵蓋11個類。
三、報名條件
凡具有2016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1.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qū)、市)實施區(qū)域的農村;
2.申請考生本人須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shù)馗咧羞B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3.政治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志存高遠,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有培養(yǎng)潛質。
4.申請考生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學習成績排名須位于年級同科類學生中的前30%。
四、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起止時間: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5日。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忌淳W上要求注冊、填寫報名信息??忌诰W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需打印申請表,經中學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在系統(tǒng)里拍照或掃描上傳。信息每修改一次都需完成以上步驟,考生在提交信息時務必仔細檢查,以免多次重復。
2.郵寄書面材料(請嚴格按以下順序裝訂):
①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西北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需考生本人及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②連續(xù)三年學籍證明,由所在中學提供(須學校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③戶籍證明材料(包括注明農業(yè)戶口戶別的頁面、考生戶口頁面、父母親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口頁面,或者當?shù)毓矙C關開具的戶籍證明);
④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⑤高中階段成績單、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證明;
⑥申請人用藍黑或黑色筆手寫的自薦書一份(內容包括申請理由、自身成長經歷及學習情況、愛好特長、對高校的認識和未來自我規(guī)劃,無固定格式要求,字數(shù)在1000字以內)
⑦獲獎證書復印件(如無獲獎,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須用A4紙裝訂,于2016年5月2日前(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號西北大學351信箱,郵政編碼:710069),并請在信封上中注明“高校專項計劃”。寄送材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五、選拔程序
1.報名審核
報名截止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對于不按要求報材料的考生不予審核,視為不合格處理)。我校將根據(jù)考生提供的成績單、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自薦書、社會實踐及獲獎情況等綜合表現(xiàn)確定考生能否通過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將于5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nwu.edu.cn)公示,考生也可通過登錄陽光高考平臺查看審核結果(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考核安排
初審合格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于6月11日到我校太白校區(qū)參加考試??己藘热?、時間和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內通知為準。
3.選拔原則
根據(jù)考生測試成績,兼顧文、理科參加測試人數(shù),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入選考生根據(jù)測試成績評定為C、B40兩個等級。
入選考生名單在學校、各省級招辦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六、錄取原則
1.凡獲得西北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當年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線,并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報考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單獨設置自主招生志愿表或志愿欄,則須將我校填報為本科一批(重點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順序院校志愿)。錯誤的志愿填報方式將不能享有錄取優(yōu)惠政策。西北大學只錄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體檢合格,且達到西北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錄取條件。
2.學校根據(jù)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入選專業(yè)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3.自主選拔測試成績?yōu)镃等級者,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yè)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11個專業(yè)類內)。
4.測試成績?yōu)锽40等級者,高考享受40分的優(yōu)惠。即如其高考成績加上對應的優(yōu)惠分數(shù)達到了西北大學當年的模擬投檔線,學校將按其高考原始成績排隊,按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予以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專業(yè)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11個專業(yè)類內)。注:考生專業(yè)志愿不得出現(xiàn)前后重復。
5.高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對應分值按比例折算。
七、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進行高校專項錄取工作。
2.學校對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3.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自主招生工作。選拔辦法、程序、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9-88308129。
4.學校對整個考試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對于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guī)定的考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實際情況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辦,記入考生的高考誠信檔案。情節(jié)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其他
1.經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根據(jù)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給予經濟補助。
2.西北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費用。
3.本簡章解釋權歸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簡章內容若與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4.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9-88302211,18821620002
(責任編輯:昆凌)